行前需知(一)

◎一分錢,一分貨:為保障您的安全及權益,請選擇觀光局核准及信譽良好的合法旅行社,而不以「價格」作為決定行程之標準,以免旅行社為彌補團費而多安排團員購物及推銷自費行程,如要查詢旅行社相關資訊請利用觀光局免費電話 080-211334、 080-211734。
◎參加旅行社所舉辦的行前說明會:事先瞭解行程及旅遊地區之氣候、風俗 、禁忌和各項應注意事項,即使常出國亦應參加。
◎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:同時可旅行社索取代收轉付收據。海外醫療費用高,應購買旅遊平安及醫療保險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◎要求執照:向旅行社要求派有領隊執業證的領隊帶團。
◎自備慣用藥品:患有心臟病、糖尿病者藥物應隨身攜帶,並聽從醫生指示服用,亦不隨便吃別人的藥。攜帶常備藥物時,應避免是粉劑,以免被誤為違禁品。孕婦及年長者或健康狀況不良者,宜有家人隨行且應先到醫院索取附有中文說明的英文診斷書備用
◎留下聯絡方式:出國前應將行程、國外住宿旅館之電話號碼及所參加的旅行社聯絡電話告知家人。如係個人自助旅行亦應隨時與家人保持聯繫。
◎保留備份:攜帶數張照片備用,另將機票、護照、簽證等隨身證件、支票或結匯水單妥善保管並影印一份,存放家中,另影印一份放在大行李箱內,以備掛失或申請補發時用。
◎注意攜帶物品:毒品、槍械、彈藥,未經主管機關之許可,禁止攜帶入出境;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,如未取得許可文件就帶回國或郵寄將以走私罪論;購買非保護類野生動植物產製品時亦應向廠商索取海關許可証明(因各國管制辦法不同,攜帶此類物品常會造成入出境麻煩);不接受他人託帶物品,以免在海關檢查時,遭無妄之災。海關查驗行李時應予配合,超額物品應誠實申報。回國時不攜帶水果入境,以免從國外引進傳染病。
◎做好疫區防護: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,應先洽檢疫所及縣市衛生局做好預防事宜。衛生署檢疫總所電話:(02) 23959825~9。